藥典委公示2015年版藥典紅參農(nóng)殘擬修訂標準
日前,國家藥典委員會在其網(wǎng)站掛出紅參農(nóng)殘公示稿,對《中國藥典》2015年版一部品種紅參標準擬修訂內(nèi)容進行公示,公示期為3個月。
根據(jù)公示稿,應采用氣相色譜法測定紅參的有機氯類農(nóng)藥殘留量。紅參含總六六六(α-BHC、β-BHC、γ-BHC、δ-BHC之和)不得過0.2mg/kg;總滴滴涕(p,p’-DDE、p,p’-DDD、o,p’-DDT、p,p’-DDT之和)不得過0.2mg/kg;五氯硝基苯不得過0.1mg/kg;六氯苯不得過0.1mg/kg;七氯不得過0.05mg/kg;艾氏劑不得過0.05mg/kg;氯丹不得過0.1mg/kg。
為解決中藥材和中藥飲片農(nóng)藥殘留問題,2015年版《中國藥典》已對甘草、黃芪、人參、西洋參4種藥材限定了農(nóng)藥殘留量。國家藥典委相關人士曾介紹,將對金銀花、紅參等中藥材和飲片開展為期3年的農(nóng)藥殘留限量研究,為制定相關限量標準打基礎。2020年版《中國藥典》編制大綱也提出,將重點解決中藥材和中藥飲片的農(nóng)藥殘留、重金屬及有害元素以及真菌毒素的限量標準。(記者落楠)













